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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苏伟     发布日期:2019-03-11     点击次数:

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

 新学期开始,随着处科级干部调整履职就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行政人员办公用房也在调整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公有房屋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调整,严禁超标。办公用房标准如下:

职务、职称

定额(㎡/人)

正厅

30

副厅

24

正处

18

副处

12

科级及以下

9

 1、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按现有人员依据标准自查整改,如实填写办公人员用房情况表(见附件),2019年3月22日之前报资产管理处房产科,电子版发至邮箱:ggfc@qtech.edu.cn ,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市北校区送科技楼1206,联系电话:85071836,李静;黄岛校区送长江路科学会堂106,联系电话:86986868 贾桂军。

 2、学校根据各个职能部门、各单位、各学院上报的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存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行为将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资产管理处、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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