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鲁团组字〔2018〕2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即日起开展我校2019年度下半年团员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的缴纳
1.学生团员缴纳标准:0.2元/人/月,本次缴费时间段为2019年7月-2019年12月,共6个月。
2.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多缴不限。
4.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二、团费的收缴和要求
1.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学院分团委、各团支部上报的2019年度团员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团费上缴时各学院分团委须同时报送《xx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附件1)和《学院团支部未交团费团员统计表》(附件2),负责共青团工作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校团委。
2.请各学院分团委于2020年1月8日前,按规定将本学院团费以学院为单位上缴/汇转至各校区团委负责老师处(市北校区胡彤,黄岛校区化磊),并报送电子版收缴团费汇总表(附件3)。
3.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分团委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评优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胡彤 85071028 化磊 86986877
附件1:××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
附件2:××学院团支部未交团费团员统计表
附件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
共青团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