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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校学生社团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奕     发布日期:2021-10-09     点击次数: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部门、各社团:

为进一步摸排学校现有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学生社团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贯彻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社团排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校所有学生社团(包含校、院两级学生社团)。

二、排查具体安排

1.自查

请相关部门、各学院等所有学生社团业务指导部门认真排查指导的学生社团情况,指导学生社团填写《2021年度学生社团自查登记表》(附件1)和《2021年度学生社团自查汇总表》(附件2),并撰写一份1000字左右的社团组织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附件3)。同时,学生社团如有以下情况的,需按要求上交附加材料:

(1)对于单个社团因会员或业务范围发生变化而需要使用新的社团名称的,或者两个及以上社团因发展需要合并成一个学生社团的(无论是否保留原社团名称),均需要同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社团变更登记申请表》(附件4),合并申请通过后原各社团自动视为注销。变更登记的社团名称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实际业务范围相一致,二是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2)对于学生社团人数不足20人的、超过两年没有开展招新、交流等活动的社团,或者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解散时,根据有关规定应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社团注销登记表》(附件5)进行注销。

2.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15日前发送到团委邮箱tuanwei@qut.edu.cn,纸质版请于10月16日前送到团委办公室(C1-2-203)。

3.验收

校团委社团部将在14个工作日内验收所有学生社团报送的相关材料,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社团将另行通知进行整改。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学生社团排查工作是促进学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保障,各业务指导部门要对此项排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共同做好学生社团建设和引领工作。

2.加强落实。各业务指导部门和学生社团要根据本通知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落实,相关责任人要确保上交的材料客观真实,对于弄虚作假和拒绝配合的学生社团,将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联系人:刘奕,86986877

附件:1.《2021年度学生社团排查登记表》

2.《2021年度学生社团自查汇总表》

3.《青岛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自查报告》

4.《青岛理工大学社团变更登记申请表》

5.《青岛理工大学社团注销登记表》

 

团委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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