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青理工党发〔2022〕2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推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让品学兼优、德才兼备、有志从事社团工作的优秀学生脱颖而出,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负责人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岗位设置
2021-2022学年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均应组织本次统一选拔,每个学生社团选拔主要负责人1人。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应继续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组织负责人选拔。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则上每届任期为1年。
二、选拔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根据《实施细则》,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当为中共党员。
2.政治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没有传播对国家、对社会有害的不良言论和负面行为。
4.学习优良。学习成绩优良,能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原则上前一学年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50%以内。
5.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受到同学拥护、信任,在社团成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6.履职能力强。热爱社团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选拔程序
根据《实施细则》,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选拔由业务指导单位组织社团通过提名推荐、公开选举、考察公示等环节产生拟任名单,拟任名单报校团委审核批准。学生社团内部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社团在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
1.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个人自主申报和社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于9月16日前将《学生社团负责人报名表》(附件1)和个人第二课堂成绩单(“到梦空间”系统生成)报送各业务指导单位。
2.资格审查及提名推荐
业务指导单位对学生社团负责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在9月21日前组织答辩。各业务指导单位综合答辩情况,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公开选举
推荐人选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社团公开选举产生初步名单。
4.考察公示
各业务指导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初步名单上的学生逐一考察。考察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初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拟任名单。
5.审核批准
各业务指导单位汇总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拟任名单,填写《学生社团负责人拟任名单汇总表》(附件2),在9月26日下午16:00前电子版发送校团委邮箱tuanwei@qut.edu.cn,纸质版盖章后报送校团委办公室C1-2-203,校团委审核批准后正式公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择优选拔。学生社团骨干作为社团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在学生社团中起着重要的模范作用和带头作用,对学生社团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各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须严格学生社团骨干选拔和培养,择优推荐有责任、有担当、有热情、高素质的学生社团骨干。
2.认真组织,严格程序。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要知人善任,组好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选拔程序进行规范组织,保障选拔工作顺利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校团委沟通。
(联系人:刘奕,联系电话:86986877,13235329246)
附件:1.学生社团负责人报名表
2.学生社团负责人拟任名单汇总表
校团委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