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指导单位、各社团:
为进一步摸排学校现有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情况,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按照学校《青岛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学生社团排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校所有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以及未经注册登记滥用、冒用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相关组织。
二、排查具体安排
(一)学生社团自查
请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认真排查指导的学生社团情况,指导学生社团填写《2022年度学生社团自查登记表》(附件1)和《2022年度学生社团自查汇总表》(附件2),并撰写一份1000字左右的社团组织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附件3)。同时,学生社团如有以下情况的,需按要求上交附加材料:
1.对于单个社团因会员或业务范围发生变化而需要使用新的社团名称的,或者两个及以上社团因发展需要合并成一个学生社团的(无论是否保留原社团名称),均需要同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变更登记申请表》(附件4),合并申请通过后原各社团自动视为注销。变更登记的社团名称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实际业务范围相一致,二是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2.对于学生社团人数不足20人的、超过两年没有开展纳新、交流等活动的社团,或者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解散时,根据有关规定应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注销登记表》(附件5)进行注销。
(二)其他排查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请各学院通过主题班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未经学校许可,滥用、冒用学校名称(包括学校已申请注册具有法律效力的简称、别称)建立学生社团(含其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在校内外开展活动的相关组织进行认真排查,不在《2022学生社团及业务指导单位一览表》(附件6)内的均属该排查范围。各学院排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报送格式参考附件7。
3.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以社团业务指导单位为单位于11月30日前打包发送到团委邮箱tuanwei@qut.edu.cn,纸质版请于12月2日前送到团委办公室(C1-2-203)。
4.验收
校团委将在14个工作日内验收相关材料,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社团将另行通知进行整改。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学生社团排查工作是促进学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保障,有关部门、各学院要对此项排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共同做好学生社团建设和引领工作。
2.加强落实。各业务指导单位和学生社团要根据本通知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落实,相关责任人要确保上交的材料客观真实,对于弄虚作假和拒绝配合的学生社团,将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联系人:李晓霞,刘奕;联系电话:86986877
附件:
1.2022年度学生社团排查登记表
2.2022年度学生社团自查汇总表
3.青岛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自查报告
4.青岛理工大学社团变更登记申请表
5.青岛理工大学社团注销登记表
6.2022学生社团及业务指导单位一览表
7.学院排查情况总结报告(模板)
团委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