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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团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发布人:刘芳兵     发布日期:2024-10-09     点击次数:

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现将202410月团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理论学习

1.《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0247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7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求是》2024年第18期);

4.《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 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写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提出一周年之际》(《人民日报》20241007日第01版);

5.《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牢牢扎根》(《求是》2024年第19期)。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求是》2024年第3期)

二、主题团日

1.开展“厚植家国情怀 青春告白祖国”主题团日活动。以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组织团员和青年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回顾国家发展历程,展望民族复兴美好未来,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广大团员和青年对党和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自觉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

2.开展“花开理工石榴红 强国复兴共繁荣”活动。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过程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全过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各基层团支部应以此为契机,增进支部成员对我国各民族历史文化的了解。

3.围绕“校庆日”开展相关活动。每年10月的第二个周的周六是学校的校庆日,今年是学校建校71周年,通过校史回顾、校友分享等环节,发挥校史文化育人功能,将校史校训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增强师生的爱校情怀与责任感。

4.开展“关注学生安全,共筑平安校园”活动。要持续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可围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宿舍安全等方面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切实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

三、其他工作

1.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收尾工作。各学院团委要按照《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查看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进程,对所有在转接中的团员逐一进行梳理,确保1030日前学社衔接率达100%

2.做好2024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收尾工作。各学院应在1015日前完成新生团员档案审查、团关系转入等相关工作,全面、准确掌握2024级学生团统数据,组织团员按时参加团组织生活。

3.各学院团委根据校团委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周密安排,创新活动载体,发动各团支部积极参加活动,做好指导、跟踪、验核等工作,并于1029日之前汇总本学院主题团日活动的组织完成情况,撰写《2024xxx学院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总结》(附件1)以及《2024xxx学院优秀团日活动推荐信息表》(附件2)报送校团委。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校团委邮箱:tuanwei@qut.edu.cn

联系人:胡彤,联系电话:85071028

附件:1.2024xxx学院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总结

2.2024xxx学院优秀团日活动推荐信息表

共青团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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